站長之家(ChinaZ.com) 3月24日 消息:昨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通過云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抖音爆款”商標申請駁回復審行政糾紛案。
?據介紹,“抖音爆款”商標由原告易湘瑞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提出注冊申請,核定使用在第 9 類“移動電話,便攜式電腦”等商品上。
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訴爭商標與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在先注冊的“抖音”商標等引證商標構成近似商標,駁回了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原告易湘瑞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原告易湘瑞公司訴稱:訴爭商標與各引證商標存在明顯區別,未構成近似商標;訴爭商標經過原告大量宣傳使用,已獲得可與各引證商標相區分的顯著性,相關公眾不會造成混淆誤認;各引證商標可以共存,按照行政審查標準一致性原則,訴爭商標亦應當予以注冊。
被告國家知識產權局辯稱:被訴決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作出程序合法,原告訴訟請求和理由不能成立。
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就訴爭商標與各引證商標是否構成近似商標展開辯論。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